福建省长泰县发布了旧城区危房征收补偿实施细则
京沐律师 发布于 最新动态
2018年6月28日,长泰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长泰县旧城区危房征收安置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对于征收安置补偿办法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下文是小编摘取的部分征收补偿内容,欲知更多详情,请前往长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1.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申请人,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内容为依据,按附表一分结构所列标准进行货币补偿。权属证书以外的地上附属物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
选择产权调换的申请人,以被征收房屋确权建筑面积为基数,按1∶1.1的比例,选择最接近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房进行安置(住房困难户除外)。其中杂物间、车库确权建筑面积计入住宅建筑面积置换。
住宅产权调换等面积部分补差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申请人,应当向征收人补交与被征收房屋等面积部分的差价,房屋属于框架结构的,补交差价180元/㎡;属于砖混结构的,补交差价为220元/㎡;属于砖木结构的,补交差价为280元/㎡;属于土木结构的,补交差价340元/㎡。
住宅产权调换超面积部分购买价:按7600元/㎡购买。
单层建筑确权土地补助:对因申请人建筑层数差异,确权土地给予适当经济补助,补助对象为只有一层建筑的申请人。具体补助办法为:单层建筑占地补偿金额=单层建筑占地面积×1200元/㎡。
二层及二层以上建筑确权土地补助:补偿金额=(确权的土地面积-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6)×900元/㎡。
3.申请人选择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安置补偿参照以上第1、2点执行。
4.确权空地只可选择货币补偿,按2500元/㎡给予补偿。
5.置换剩余面积补偿办法。安置房选房后,因结构原因造成安置房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被征收房屋剩余面积低于50㎡(含50㎡)实行货币补偿。补偿价格按附件1执行。
6.住房困难户优惠政策。为减轻住房困难申请人的经济负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享受因安置房结构原因超面积部分的优惠价格,超出面积10㎡以内(含10㎡)的按3800元/㎡购买;超出面积10㎡至20㎡(含20㎡)的按4500元/㎡购买;超出面积超过20㎡以上的按5300元/㎡购买。
(1)单身家庭按本规定调换面积不足45 ㎡(含45㎡)的,不足部分的建筑面积。
(2)2-3人家庭按本规定调换面积不足70㎡(含70㎡)的,不足部分的建筑面积。
(3)4人家庭按本规定调换面积不足85㎡(含85㎡)的,不足部分的建筑面积。
(4)5人以上家庭(含5人)按本规定调换面积不足100㎡(含100㎡)的,不足部分的建筑面积。
(5)住房困难户的认定由村、居委会初审,武安镇复审并公告7个工作日后报征收工作小组确定。
7.住宅的搬迁过渡补助办法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和两次搬迁补助费。